科目三電子路考滿分為 100 分,成績達到 80 分及以上為合格。以下是詳細的扣分標準:
- 未逆時針繞車一周檢查車輛外觀及周圍環(huán)境的,扣 100 分。
- 打開車門前不觀察后方交通情況的,扣 100 分。
- 制動氣壓不足起步、車門未完全關閉起步、起步前未觀察內(nèi) / 外后視鏡或未回頭觀察后方交通情況、啟動發(fā)動機時擋位未置于空擋(駐車擋)、不松駐車制動起步未及時糾正,均扣 100 分。
- 不松駐車制動起步但能及時糾正,扣 10 分。
- 發(fā)動機啟動后不及時松開啟動開關、具備起步條件但超過 10s 未起步,扣 10 分。
- 道路交通情況復雜時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、起步時車輛發(fā)生闖動、起步時加速踏板控制不當致使發(fā)動機轉(zhuǎn)速過高、啟動發(fā)動機前不檢查調(diào)整駕駛座椅和后視鏡、起步前不檢查儀表,均扣 5 分。
- 方向控制不穩(wěn),不能保持車輛直線運行的,扣 100 分。
- 遇前車制動時不及時采取減速措施的,扣 100 分。
- 不適時通過內(nèi)、外后視鏡觀察后方交通情況的,扣 10 分。
- 未及時發(fā)現(xiàn)路面障礙物或發(fā)現(xiàn)路面障礙物未及時采取減速措施的,扣 10 分。
- 行駛中越級加擋、行駛中未加至次高擋及以上,扣 100 分。
- 車輛運行速度和擋位不匹配,扣 10 分。
- 行駛中在次高擋位及以上行駛時間不足 5s,扣 10 分。
- 變更車道前,未通過內(nèi)、外后視鏡觀察,并向變更車道方向回頭觀察后方道路交通情況,扣 100 分。
- 變更車道時,判斷車輛安全距離不合理,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,扣 100 分。
- 變更車道時,控制速度不合理,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,扣 100 分。
- 停車前,不通過內(nèi)、外后視鏡觀察后方和右側交通情況并回頭觀察確認安全的,扣 100 分。
- 考試員發(fā)出靠邊停車指令后,未能在規(guī)定的距離內(nèi)停車的,扣 100 分。
- 停車后,車身超過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的,扣 100 分。
- 需要下車的,在打開車門前不回頭觀察左后方交通情況,扣 100 分。
- 下車后不關閉車門,扣 100 分。
- 停車后,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超出 50cm,扣 100 分。
- 停車后,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超出 30cm,未超出 50cm,扣 10 分。
- 停車后,未拉緊駐車制動器,扣 10 分。
- 拉緊駐車制動器前放松行車制動踏板,扣 10 分。
- 在前后無干擾條件下停車后,再次挪動車輛,扣 10 分。
- 下車前不將發(fā)動機熄火,扣 5 分。
- 不按規(guī)定減速或停車瞭望,扣 100 分。
- 不觀察左、右方交通情況,轉(zhuǎn)彎通過路口時,未觀察側前方交通情況,扣 100 分。
- 不主動避讓優(yōu)先通行的車輛、行人、非機動車,扣 100 分。
-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時進入路口,將車輛停在路口內(nèi)等候,扣 100 分。
- 左轉(zhuǎn)通過路口時,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(zhuǎn)彎,扣 10 分。
- 不按規(guī)定減速慢行,扣 100 分。
- 不觀察左、右方交通情況,扣 100 分。
- 未停車禮讓行人,扣 100 分。
-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,不減速靠右行駛,或未與其他車輛、行人、非機動車保持安全距離的,扣 100 分。
- 會車困難時不讓行的,扣 100 分。
- 橫向安全間距判斷差,緊急轉(zhuǎn)向避讓對方來車的,扣 100 分。
- 超車前,不通過內(nèi)、外后視鏡觀察后方和左側交通情況并回頭觀察確認安全,扣 100 分。
- 超車時機選擇不合理,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,扣 100 分。
- 超車時,未回頭觀察被超越車輛動態(tài),扣 100 分。
- 超車時未與被超越車輛保持安全距離,扣 100 分。
- 超車后,駛回原車道前,不通過內(nèi)、外后視鏡觀察后方和右側交通情況并回頭觀察確認安全,扣 100 分。
- 在沒有中心線或同方向只有一條行車道的道路上從右側超車,扣 100 分。
- 超車時,未根據(jù)被超越車輛速度和道路限速選擇合理行駛速度,扣 100 分。
- 當后車發(fā)出超車信號時,具備讓車條件不減速靠右讓行,扣 10 分。
- 不能正確觀察交通情況選擇掉頭時機的,扣 100 分。
- 掉頭地點選擇不當?shù)模?100 分。
- 掉頭前未開啟左轉(zhuǎn)向燈,扣 100 分。
- 掉頭時,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,扣 10 分。
- 不能正確開啟燈光,扣 100 分。
- 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,使用遠光燈,扣 100 分。
- 通過急彎、坡路、拱橋、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,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,扣 100 分。
- 會車時不按規(guī)定使用近光燈,扣 100 分。
- 通過路口時使用遠光燈,扣 100 分。
- 超車時未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,扣 100 分。
- 在有路燈、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,使用遠光燈,扣 100 分。
- 在路邊臨時停車不關閉前照燈和不開啟示廓燈,扣 100 分。
- 進入無照明、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駛時不使用遠光燈,扣 5 分。
評判標準與夜間行駛燈光使用要求一致。
- 不按規(guī)定使用安全帶或者戴安全頭盔,扣 100 分。
- 遮擋、關閉車內(nèi)音視頻監(jiān)控設備,扣 100 分。
- 不按考試員指令駕駛,扣 100 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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